(第八十七講)
【黨史故事】一國兩制 港澳回歸
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后,黨中央和鄧小平在毛澤東、周恩來等老一輩革命家關于爭取和平解放臺灣思想的基礎上,正視歷史和現實,創造性地提出“一國兩制”科學構想,開辟了以和平方式實現祖國統一的新途徑。
1979年1月1日,全國人大常委會發展《告臺灣同胞書》,鄭重宣示了爭取祖國和平統一的大政方針。1981年9月,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葉劍英發表了關于臺灣回歸祖國、實現和平統一的九條方針,俗稱“葉九條”。1982年1月,鄧小平首次提出“一個國家,兩種制度”的概念。“一國兩制”構想最早是為解決臺灣問題提出的,但首先被運用于解決香港、澳門回歸祖國問題上,并取得成功。
1981年12月,中共中央作出1997年7月1日收回香港的決定。1982年9月,英國首相撒切爾夫人訪問中國,拉開了中英關于香港問題談判的序幕。經過兩年多共22輪的艱難談判,1984年12月,中英兩國政府正式簽署關于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,確認中國政府于1997年7月1日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。
根據1982年憲法的規定,在廣泛聽取香港各界人士意見的基礎上,七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于1990年4月審議通過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》,把中央政府對香港的各項方針政策以法律形式固定下來,奠定了依法治港的法律基石。
1987年4月,中葡兩國政府正式簽署關于澳門問題的聯合聲明,宣布中國政府將于1999年12月20日對澳門恢復行使主權。
香港、澳門分別于1997年、1999年回歸祖國并保持繁榮穩定,解決香港、澳門問題的成功實踐,有力地證明了“一國兩制”構想既體現了實現祖國統一、維護國家主權的原則性,又充分考慮到香港、澳門等地的歷史和現實,是推動祖國和平統一的創造性方針,在國際社會中產生了巨大影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