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設分配將更多考慮老年人需求,鼓勵家庭成員與老人共同生活或就近居住。近日,本市在全國率先出臺《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養老服務業發展的意見》。
根據《意見》要求,本市將扶持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發展。《意見》提出,在建設、分配廉租住房、公共租賃住房等保障性住房或進行危舊房屋改造時,統籌考慮家庭成員照顧老年人需求,鼓勵家庭成員與老年人共同生活或就近居住。對高齡、失能的貧困老年人,在其家庭生活設施進行無障礙改造時,給予適當補助。
本市還將制定社區托老所管理辦法,確立社區托老所的設置標準、職責功能等制度規范,社區托老所按照民辦非企業或工商登記的相關規定進行登記;社會資本可以利用居民住宅舉辦社區托老所。全托型社區托老所享受社會資本投資建設養老機構運營補貼,日托型社區托老所、家庭護理床位按規定享受運營補貼。
《意見》還明確,本市將對城市無勞動能力,無生活來源,無贍養人和撫養人、或者其贍養人和撫養人確無贍養能力的“三無”人員和農村五保對象中的老年人實行政府供養,保障其基本養老服務需求;對低收入、失能、失獨、高齡和特殊困難老年人,由政府給予相應的福利保障。探索建立長期醫療護理保險制度,減輕參保人養老時接受長期醫療護理服務的自付壓力。
(來源:中工網)